2021年低保新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一、低保新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2021年低保新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一)農村申請低保要滿足這五個條件:

1、常住的農業戶口

農民申請低保當然要求農業戶口,更重要的一點是,一年內,累計在家的天數超出300天,那些想着外出務工領份薪水,回家再領低保的可以就此打住了。

2、家庭成員有喪失勞動能力的

成年人如果喪失勞動能力,主要的收入來源被切斷。家裏的光景可想而知,這類人羣也是低保要照顧的對象。

農村複員軍人因傷病而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

3、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低保標準

4、贍養老人、兒童導致生活困難的

(二)有以下情形的應該取消低保資格:

1、經查實確認的“關係戶”

一些家庭並不符合低保家庭的資格,卻走關係、遞交假材料等,像這樣的家庭 一經查實將立即取消低保。

2、家中有商品房、商鋪的人

無論是有門頭房還是小店鋪,都將取消低保資格,需要注意的是這不僅針對個人,家裏其他成員也包括在內

3、家中有私家車、奢侈品、註冊公司的人

原本低保就是針對生活有困難的家庭,那些擁有私家車、奢侈品、註冊公的家庭不具備低保資格,應按規定取消。

4、具有勞動能力卻故意荒蕪土地,遊手好閒、好吃懶做的人

5、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人

6、吸毒、賭博的人

二、在農村申請低保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由戶主透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覈。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覈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覈查、複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國家的脫貧工作正式結束以後,並不代表低保也全部取消,不過,低保政策應該以本地政府部門的政策爲準,各地規定的申請低保的標準都不一樣,因爲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