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確權政策新規2021年的規定是什麼?

宅基地確權政策新規2021年的規定是什麼?

1、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隨着房地一體改革後,農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屋都統一進行確權登記,並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從根本上保障農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屋權益。

2、城鎮戶籍子女可以繼承宅基地

出臺的《民法典》中明確提出宅基地遵循“地隨房走”的原則,城鎮戶籍子女能夠繼承父母在農村房屋,從而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並進行確權的登記,這也充分保障了農村居民和進城落戶農村居民的基本權益。而根據相關“地隨房走”的原則,有幾類房產不能夠被繼承的,如違建、沒有向相關部門報批自行建造的房屋、無農村戶口居民購置的宅基地,危房等。

3、不是所有宅基地都能確權

未經批准私自建造,或是不符合規劃的宅基地房(比如耕地建造房屋、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房),未來可能會被拆除;佔用耕地建房,常年無人管理的危房,閒置超過2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最終宅基地權或將會收回集體;小產權房,城鎮居民私下購買的宅基地,因爲農村宅基地只允許本村集體內部轉讓,需要辦理正規房屋過戶手續,非農村集體的城市居民去農村買地蓋房子是違規的,都不受法律保護;一戶多宅的宅基地,超出規定面積的宅基地,全家都把戶口轉到城市裏了,這種情況將不能享有宅基地。

4、宅基地付費使用

國家明確提出對農村居民合法擁有的一戶多宅將進行確權登記,此項政策也正在逐步試點,不過針對違法擁有“一戶多宅”以及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農村居民將徵收宅基地使用費用。

5、宅基地復墾收回

目前國家正在推動農村無主房、坍塌房等清理整治,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將閒置、房屋倒塌超過兩年的宅基地進行收回,並結合到當前農村土地清理整治工作中,從而提高農村土地使用效率。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要實現基本完成全國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全國所有縣(市、區)要完成匯交工作。也就是說,基本上年底是可以領到宅基地確權證的。

宅基地是我國的農民十分重視的土地的類型之一,此時我們作爲農民應當及時的關注和了解國家關於農村土地的政策的新規以及其他的規定等,以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