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基數規定

作爲勞動者,在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時候,可能最關心的是用人單位的薪資福利問題。那麼大家知道企業應該怎麼爲勞動者購買社保呢?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社保繳費基數規定的要求爲勞動者購買社保。這是勞動者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社保基數是怎麼確定的?

社保繳費基數規定

一、社會保險基數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爲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爲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爲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佈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爲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覈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準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三、職工在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社保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透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乾,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透過上文的詳細內容,我們瞭解了社會保險費基數的確定內容。根據勞動法的法律規定,當企業和勞動者確定勞動關係以後,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社保繳費基數規定的要求爲勞動者購買社保。這是勞動者在生產勞動時依法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作爲勞動者,應該要知道怎麼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