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社保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一、武漢市社保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武漢市社保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武漢市社保辦理的流程是:

1、當事人實現就業後,在用人單位參保社保的,辦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參保時,應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學歷證明、勞動合同等證件及資料;

(2)由用人單位的相關人員(如人力資源部門等)申報參保後,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去當地的社保部門領取社保卡即可。

2、當事人屬於個體工商戶或者在戶口所在地以個人名義參保社保的:

(1)參保時,應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

(2)去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參保,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參保手續,再憑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去當地的地點銀行的任一營業網點領取社保卡即可。

二、《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對於社保登記的規定

第五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依據條例第八條,持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證件和資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

第六條 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

繳費單位具有異地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一般應當作爲獨立的繳費單位,向其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跨地區的繳費單位,其社會保險登記地由相關地區協商確定。意見不一致時,由上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登記地。

第七條 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覈准執業證件;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八條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覈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以上就是社保辦理的具體情況,相關事項的認定上,一方面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社保事項來進行處理,另一方面也是需要按照社保的有關類型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社保部門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