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社會保險個人參保證明到哪裏開?

一、 合肥市社會保險個人參保證明到哪裏開?

合肥市社會保險個人參保證明到哪裏開?

合肥市社會保險個人參保證明要到社保局開具,一般情況下參保人員需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需代辦,被委託人還需持書面委託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就近就地到全市任何一個社保經辦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繳費證明獲取方式如下:

(一)參保人員獲取本人蔘保繳費證明的方式:

1、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市民卡”)的人員,可憑市民卡透過自助查詢機進行打印;

2、市民卡正在辦理之中或未辦理市民卡的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透過自助查詢機進行打印;

3、已辦理過網上註冊的人員,可登陸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進行查詢打印;

4、按以上三種方式均無法獲取參保繳費證明的人員,可委託他人辦理,由受託人憑委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到櫃檯查詢打印。

(二)參保單位獲取本單位參保繳費證明的方式:

1、已辦理過網上註冊的單位,可登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進行網上查詢打印;

2、因特殊情況無法辦理網上註冊的參保單位,可憑單位介紹信、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勞動保障證副本原件到櫃檯查詢打印。

(三)人力資源公司需要提供被代理單位人員參保繳費證明的,可根據人力資源公司勞動保障證號及被代理單位的二級碼,透過網上(辦理過網上註冊的單位)或櫃檯(特殊情況無法辦理網上註冊的單位)兩種方式查詢打印。

(四)行政部門、司法機關及其他單位因履行工作職責依法申請辦理單位或個人參保繳費證明的,應提供單位介紹信、經辦人工作證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查詢目的和法律法規依據,經審覈批准後,按照規定的查詢對象在職責範圍內予以提供。

(五)需開具個人未參保證明的,根據其姓名及身份證查詢後出具。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於社保的規定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爲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援。

國家透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援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執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援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合肥市社會保險個人參保證明的開具,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規定來進行執行的,特別是不同的保險類型所認定的標準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工作人員來進行辦理,並提交符合條件的材料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