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生育險報銷標準是怎樣的?

一、山東生育險報銷標準是怎樣的?

山東生育險報銷標準是怎樣的?

1、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準爲: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爲計發基數。

2、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3、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範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按照當地規定的生育醫療費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

二、山東生育險報銷流程是怎樣?

1、符合《山東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條、第十五條規定條件的職工,持下列材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1)本人身份證、結婚證、醫療費用原始憑據;

(2)正常生育的,提交《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者《生育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者死亡醫學證明;

(3)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提交相關醫學證明;

(4)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的,提交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的證明。

委託代領的,應當提交申領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1)對材料不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材料。

(2)對材料齊全,屬於經辦機構職責範圍的,應當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將審覈結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核發其生育保險待遇;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綜上所述,對於繳納生育保險的山東女職工而言,在生完小孩後,可以享受三個月的產假,並且有一筆生育津貼。另外,還可以按照標準報銷醫療費。順產的話大概可以拿到兩三千左右的醫療費報銷金額。大家知道了山東生育險報銷標準這方面的知識,如果發現拿到的報銷款不對的話,可以及時的向有關機構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