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是什麼

江寧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是什麼

社會保險是國家爲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規直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商。社會保險費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產生社會保險糾紛可以採取三種處理方式,即行政處理的方式、司法救濟的方式、社會參與和監督。的方式。因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不交、少交或遲交社會保險費糾紛是產生社會保險費糾紛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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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報銷的條件是什麼

1、生育保險報銷的條件

(1)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2)用人單位爲員工累計繳滿1年以上的生育保險費用,並且在懷孕期間仍在參保狀態。

2、生育保險報銷

(1)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由職工個人承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3、報銷流程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

(2)相關工作人員審覈透過之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覈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