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和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金能夠在員工失業的情況下保障員工的基本生活,對於失業勞動者,失業保險金是十分重要的,在實踐中關於失業保險金領取方面的資訊更是重要,下面本站就針對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時間和條件爲你解答。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和領取條件

1、 領取時間

(1)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 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4) 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的,領取1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6)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的,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2、 領取條件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應具備什麼條件?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失業前所在單位及個人參加失業保險;

(2)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

(3) 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4) 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哪些職工失業後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勞動(聘用)合同到期終止的;

(2) 因用人單位原因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3)依法宣告破產、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被撤銷、解散、關閉、清算,根據《勞動法》第32條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

(4)協商一致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5) 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6) 被用人單位除名或者開除的;

(7) 符合法律、法規或市政府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間和領取條件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更多關於失業保險金領取的問題,如什麼情況下失業人員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金標準?如果您想要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繫我們本站,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爲您好做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