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的因素有哪些?

一、影響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的因素有哪些?

影響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的因素有哪些?

1、明確繳費範圍

企業所得稅的基數是企業所得額。按照國外有關的規定來看,失業保險的費用的繳費基數一般是工資,單位爲工資總和,個人是爲本人工資。

2、費率

費率即繳費義務的參保人按照規定繳費基數繳納失業保險的比例。其中,定率徵收失業保險費是採用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建立以來的一種方法,同時也是國際通行的一種做法。

二、失業保險可以代領嗎

失業保險一般是不能夠代領的。

1、領取失業金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以上;

(2)個人非自願失業,開除符合規定;

(3)60日內辦理了失業手續。具備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拿着單位的離職證明、身份證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辦理。

2、失業保險的繳納情況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參保所在區市的社保中心查詢。也可以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的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資訊查詢”視窗,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即可查詢本人蔘保資訊下的失業金情況。

3、失業金的給付標準各省條例有所不同,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1、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失業保險一般是社保包含的其中一種,但對於這種保險的繳納就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收入還有給的基數來進行給予,因此,在進行繳納的時候就要諮詢清楚,而對於用人單位在給予的時候也要看用哪一種基數來進行購買,這樣才能決定性的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