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納了15年養老保險月養老保險金可以領多少

一、交納了15年養老保險月養老保險金可以領多少

交納了15年養老保險月養老保險金可以領多少

根據《養老保險》相關規定交納了15年養老保險月養老保險金的領取金額沒有具體的規定是多少,還需要根據本人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 本人帳戶存額÷120計算才能得知。

二、養老保險金的注意事項

1、養老保險金不能一次性領取

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代表提出,目前社會保險基金累積結存數額較大,又比較分散,爲了保障基金安全,應當嚴格規範,加強監管。全國人大代表劉曉武建議,要理順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體制,建立相對獨立的代表三方利益的監管機構,增加在有關執行中由於不當行爲給基金造成損失的法律責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則提出,對社會保險基金不僅要加強內部監督,還要加強外部監督。

爲此,這次審議的社會保險法草案增加規定,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執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2、明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第四次審議的社會保險法草案進一步明確了社會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法草案三次審議稿規定,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領取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

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代表提出,養老保險的目的是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起不到養老保障的作用,也不能體現社會公平,應當允許按照“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原則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經研究後提出,對於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採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辦法,解決其養老保障問題。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同財政經濟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後認爲,目前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正在積極推進,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也在許多地方開始實施,一些地方已經採取這種轉移接續辦法,效果是好的。

因此,這次審議的社會保險法草案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每年都有人蔘與養老保險的購買,是爲了在退休之後可以得到一份保障,同時也能減輕年輕一輩的負擔,購買養老保險也就成爲了人每年非常關注的事件。養老保險的購買可以根據自身的事情情況進行選擇,不同的養老保險,領取的金額也就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