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金怎麼算?如何計算?

一、如何計算自己將來的養老金?

養老保險金怎麼算?如何計算?

個人計算不了的,養老金計算中要用太多數據,全國統一公式 如下: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爲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爲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爲: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爲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爲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爲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係數 另外當地開展養老保險之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二、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方法

按照老的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的,基數養老保險金的計算方法爲: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餘額/120,而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在該辦法下,作爲基本養老金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基礎養老金,無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費時間比15年延長多少,都是一樣的,缺乏激勵機制。

而按照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就多一些養老金,上不封頂,有利於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具體計算方案爲:(省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首次領取時個人帳戶儲存餘額/計發月數。

1、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內容包括三部分: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帳戶部分+按社保利率計算的利息。很明顯,新政策將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帳戶部分的去除。

2、繳費比例:該部分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爲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爲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帳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爲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3、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計算公式:“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帳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帳戶養老金按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注: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準可能有所不同。)

養老保險金怎麼算?其實養老保險金的具體數額,我們個人是沒有辦法精確的計算的,因爲在計算養老金的過程中需要用的數據太多了,但是我們國家有一個統一的計算公式,就是用我們的基礎養老金加上個人帳戶的養老金,就是養老金的金額。但是每個地區的不同,會有一定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