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以上老人養老保險政策有哪些?

一、養老保險金

60歲以上老人養老保險政策有哪些?

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週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週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帳戶資金併入新農保個人帳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試點地區基礎養老金標準爲每人每月70元,試點地區在此基礎上可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具體標準和資金由各地自行確定和安排。

二、職工養老險居民養老險可銜接不可同時參保

目前,市民就業越來越靈活。不少市民有參加過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經歷,對於能否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疑慮。對此,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上述兩項養老保險可以相互銜接,但不可以同時參保。

曾經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後中斷就業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但不可以同時繳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已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就業後可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但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後,應停止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既參加過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又參加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兩項保險之間可以相互銜接。符合領取養老待遇條件時,兩項保險的繳費年限可以相互折算,個人帳戶可以合併計算。但對於按15年一次性繳費或補足繳費的,繳費年限不能相互折算。

根據上文的相關規定我們可以得出,年滿60週歲就已經正式納入老人的標準,基本上都可退休,靠養老保險或者職工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律師爲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