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父母死亡養老保險繼承問題

關於父母死亡養老保險繼承問題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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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亡養老保險繼承

目前,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其養老保險繳費分爲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兩部分。個人繳費是單獨形成個人的個人帳戶,而單位繳費則統一繳入國家養老保險基金。按照養老保險條例規定,投保養老保險人人員在退休前死亡的,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個人繳費本金及其孽息均作爲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如果是退休後養老保險金領取額尚未達到個人帳戶金額的,其差額仍然可由繼承人予以繼承。

具體辦理要持死亡銷戶證明由你父親所在單位辦理。

上訴就是父母死亡養老保險繼承是否可以的回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