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最低是多久

社保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最低是多久

一、社保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最低是多久?

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最低是15年,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養老保險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定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三、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繳納社保員工可以單方離職嗎?

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繳納社保員工可以單方離職,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綜上所述,如果累計繳納養老保險的時間不夠1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也沒有補交滿15年,不能領基本養老金,但是養老保險內的個人帳戶餘額是可以提取的。在司法實踐中,跟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後,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跟員工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