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統籌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社會統籌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社會統籌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就是在一定的範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徵繳、管理和使用。每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餘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包括:單位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社會統籌基金支出: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個人的養老金、喪葬撫卹補助,以及由於保險關係轉移、上下級之間調劑資金等原因而發生的支出。包括:基礎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喪葬撫卹補助、其他支出。

儘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拓展資料

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結合,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帳戶部分實行基金積累制。

參保人員和企業爲社會統籌部分繳納的保費,並不用於爲個人進行積累,而是主要用於爲已經退休的老年人發放養老金;同樣,參保人員退休之後所領取的社會統籌部分的養老金,不是來源於自己以前繳納的保費,而是來源於在職年輕人所繳納的保費。

也就是說,個人帳戶部分的資金屬於參保人員個人所有,而社會統籌部分的資金屬於統籌區的所有參保人員。因此,在養老保險關係跨統籌區轉移時,個人帳戶部分的資金可以順利轉移或者一次性取出,而社會統籌部分則不能轉移。

現收現付制的優點在於,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與當前的平均工資掛鉤,經常進行調整,使之能夠適應當前的生活所需,爲退休人員提供有力的保障。而基金積累制的養老保險,則因未來通貨膨脹、投資收益等風險,不如現收現付制那樣穩定。

個人帳戶部分體現差異,社會統籌部分體現平均;社會統籌部分針對現實需要,個人帳戶部分針對歷史積累。只有這兩部分結合起來,養老保險才能完整。

《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綜上所述,國家政策規定的社會統籌實際上就是爲某個地區購買養老保險的人再次提供了一層保障,如果實際購買保險的人比預先設定的保險待遇金髮放的限額要高的話肯定會有一定的缺口,此時就需要由政府統籌規劃相關的資金流動來作爲補充。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