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退休金後是否可以再領養老金?

領退休金後是否可以再領養老金?

一、領退休金後是否可以再領養老金?

退休金和養老金是不可以一起拿的,這兩者的概念是不一樣的,領取退休金後不能再領取養老金。

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爲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二、公務員退休金計算方法有什麼?

公務員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資 崗位津貼)×X% 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 住房補貼。

其中X%的規定是:

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年限滿30-35年的,按85%計發;

年限滿20-30年的,按80%計發;

年限滿10-20年的,按70%計發;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計發。

其中,退休前工資主要由四部分構成: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和職務工資、級別工資。

前兩者只是退休前工資的小部分,通常公務員退休前工資主要支援部分還是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所以,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是全額計發,而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則需要按工作年限進行一定比例換算後計發,也就是X%。

相對企業員工工資存在波動性,公務員工資不存在波動性。對此,企業則按其職業生涯中的繳費工資水平來衡量和計算,而不僅僅按其退休時的工資水平計算,而公務員養老待遇主要按其退休時工資水平來覈定。

領取退休金之後就不能再領取養老金了,公務員的退休金是由退休前的工資和崗位津貼,按照一定比例發放的,在工作單位工作滿35年的,按照工資的90%發放,在工作單位滿30年不足35年的,按照工資的85%發放,在工作單位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照工資的80%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