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辦理流程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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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將養老保險轉移,請問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是什麼?

打印繳費憑證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機構15個工作日內會進行審覈。對於符合條件的,會向原參保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不符合條件的,會向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參保機構收到函件的,會辦理好轉移交接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機構收到轉移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會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四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帳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帳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爲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第八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覈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以上便是“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是什麼”的相關回答,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