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報銷範圍

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報銷範圍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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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比例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符合職工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1、職工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範圍

(1)甲類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牀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2)乙類藥物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調整,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2、職工醫療保險服務設施報銷範圍

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牀位費或門(急)診留觀牀位費。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1)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

(2)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

(3)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

(4)膳食費;

(5)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


  3、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各地的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不一樣的,以煙臺市爲例:

在職職工在一個醫療年度(自然年度)內,因病每次住院的醫療費用(不含不予從統籌基金中支付的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根據醫院級別實行分段累進制報銷:

一級醫院,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二級醫院,起付標準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三級醫院,起付標準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退休人員在上述比例的基礎上再提高5%。

本文不僅說明了醫保繳費年限新政策,也和大家講述了2017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比例,供大夥兒參考。需要指出的是,本文給出的醫保年限標準是一個參考值,會依據不同地區而有所差異(譬如文中列舉的鄭州和重慶政策的差異),日後也會根據政府政策而調整,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由於相關政策與我們的醫療保障息息相關,值得大家去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