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境外旅遊的醫療保險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境外醫療保險

參保境外旅遊的醫療保險注意事項有哪些?

境外醫療保險,又稱申根簽證保險或旅遊醫療保險,根據申根國家規定,自2004年6月1日起,申請去往申根國家,都並須出具境外醫療保險證明,使(領)館以此作爲簽發申根簽證的基本前提。

境外醫療保險要求如下:

1、境外醫療保險(個人或團體保險)可由申請人在居住國締結,如無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國或由邀請人在旅行目的地國締結;

2、須涵蓋在申根區域停留期間所有醫療,住院甚至送返費用,醫療保險保額不低於3萬歐元(約30萬人民幣);

3、境外醫療保險須適用於所有申根國家和逗留全程,且需註明申根國家有效;

4、在申請人患病風險明顯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況下也可對保險金額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往申根國家治病,除旅行醫療保險外,還須提供醫療費證明。

二、參保境外醫療保險的注意事項

1、根據出行目的國的消費水平選擇合適的保額。

2、購買的境外旅遊保險需要覆蓋您的全部行程。使得自己的旅行全程在保障之中。

3、在購買出境旅遊保險時,要注意是否包括國際緊急救援服務。由於國內保險公司的網點很難鋪到國外,所以出境旅遊險產品通常是與國際緊急救援公司合作。無論是遊客在外遺失錢包,還是護照丟失等,都可以致電救援熱線,一些大的國際保險公司還專門提供漢語服務。

4、選擇合適的投保平臺。

保額必須適應自己當前的經濟能力以免給自己帶來負擔,同時也要選擇一家有資質的保險關係方便於日後理賠手續的辦理。出國遊除了可以參保境外醫療保險外,還可以爲自己買一份境外旅遊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