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醫療保險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辦理醫療保險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辦理醫療保險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

2、若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提供被委託人有效身份證件

3、單位批量新增制卡的,被委託人還需攜帶單位介紹信,不需提供參保人身份證件。

二、繳費方法

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是爲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透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參保人員每月須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在參保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必須參加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繳費標準每人每年60元,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費在每年首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同時一次性繳納。參保人員須在每月20前將所需費用按時、足額存入繳費卡內,由商業銀行按月代爲扣繳。注:醫療保險費基數每年7月份變更,請參保人員及時掌握繳費標準,以免造成欠費,從而影響享受正常的醫療保險待遇。

公民一般不需要自己辦理醫療保險,而是由用人單位統一辦理醫療保險,在司法實踐中,在辦理醫療保險時,必須提供相關的個人材料,並根據實際情況由醫保審覈機構審查來認定,符合醫保辦理條件的可以同意辦理,並定期繳納醫保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