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房產證代辦所需要的材料辦理流程有哪些?

買房子的過程中少不了的就是辦理房產證,這也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房產證的辦理也就意味着大家對房屋產權的擁有,但是有的時候大家並不能親自辦理,就希望能夠讓他人代辦,在武漢買房的朋友就想知道武漢房產證代辦是否可以,接下來小編就和大家一起去看看,瞭解一下具體的內容。

武漢房產證代辦所需要的材料辦理流程有哪些?

一、武漢房產證代辦所需要的材料

所需全部檔案材料:

1、已經備案並加蓋備案章的《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2份)

2、加蓋開發商發票專用章的二聯購房發票。(原件1份,複印件1份)

3、《武漢市商品房權屬證明書》(開發商處領取)。(原件1份)

4、房屋平面圖(開發商處領取)。(原件1份,複印件1份)

5、加蓋開發商公章的《房屋產權移交憑證及交易權屬登記申請表》(開發商處領取)。(原件1份)

二、辦理流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

2、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3、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並提交拿測繪圖(表);

4、領取相關申請檔案;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6、提交申請材料;

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三、武漢房產證契稅徵收標準

房產測繪費根據國測財字〔2002〕3號、財綜〔2001〕24號檔案,住宅按每平方米1。36元計算。商品房住宅公共維修基金根據宜政發〔2005〕21號檔案,購房者部分按購房款2%比例繳納。銷售不動產稅、契稅計稅標準以地稅部門爲準。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提供票據原件。

契稅徵收的方式分別爲:

2008年2月1日前簽訂購房合同或交易合同的,按照此前單價5500元/m2、總價70萬及別墅的分界線,高檔房及普通房分別徵收4%或2%的契稅;

2008年2月1日~10月31日購買的房產,以合同時間爲準,按照單價5700/m2、總價80萬及別墅等標準,分別徵收2%或4%的契稅;

2008年11月1日以後購買的房產,以合同時間爲準,按房屋不同檔次,分別按4%、3%、1.5%或1%徵收契稅。詳細標準爲:

2008年11月1日以後符合其中任何一條,即屬於“非普通住宅”,徵收3%契稅,中心城區相關標準爲:

(一)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5以下;

(二)單套的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

(三)單價7000元/平方米以上且總價不超過100萬元。

2011年12月1日武漢普通住房標準,中心城區取消7000元單價限制,總價低於140萬元,面積140平方米以下就屬於普通住房。總價高於140萬元,面積140平方米以上,二者同時具備就屬於非普通住宅。分別執行稅率爲1.5%和3%契稅。

房產證的辦理制度是非常的嚴格的,需要大家按照要求,備齊所有的材料,按照程序進行辦理。但是對於代辦房產證的,需要進行授權委託,有的授權委託證書和公正以後才具有代辦的資格。如果大家對代辦還有疑問的,可以諮詢在線律師獲得詳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