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賠償 醫保報銷部分

醫療賠償 醫保報銷部分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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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賠償

醫療損害是指造成損害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醫療損害侵害的客體是患者的生命權和健康權。醫療損害賠償包括患者作爲弱勢羣體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爲醫方的權利受到損害而引起的糾紛。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是指醫務人員在從事各種醫療行爲過程中,由於違反相關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在醫療程序上或者醫療用藥過失給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損害時,在患者和醫務人員、醫療機構之間產生的賠償債權債務關係。

所以,只要沒有在公司發生任何的意外事故,公司和職工之間永遠都不可能有醫療賠償的這種概念。病假期間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鑑於在公司工作還沒有滿一年,公司需要支付的經濟賠償金的標準是一個月的工資。在公司支付了經濟賠償金之後,員工還要和公司索賠醫療賠償的話是沒有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