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異地看病醫保如何報銷

一、患者在異地看病醫保如何報銷?

患者在異地看病醫保如何報銷

1、根據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政策規定,參保人在異地就醫必須先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和備案。(急診患者在外地發病需及時到醫院住院治療的,在住院後的3天內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電話申報備案),其中,參保人所花費的醫藥費用必須先由個人全額墊付。

2、出院後1個月內,參保人可以憑身份證、戶口簿、居民醫保卡、出院證明、醫藥費發票及醫院費用明細總清單、異地居住證明或暫住證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醫療費用報銷手續。

3、就醫人員住院時必須向參保地的醫保中心申報備案,如果參保人不按照規定辦理報備手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機構可以不予報銷。

在異地報銷時,必須先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和備案,所花費的醫療費用應有個人先行墊付。出院後準備報銷的一些證明材料到參保人戶籍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報銷醫療費用。

二、異地醫保報銷需要注意如下事項:

①異地就醫者需要先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異地安置審批地點爲:參保單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區縣醫保中心。申領到相關審批單後,填寫好相關內容。帶着相關單據到異地醫院醫保部門蓋章。然後把相關審批單返回到申請地經辦機構進行批准。

②異地審批的期限。

通常是一年,具體也就是當事人從辦理日起開始到第二年的當天。一年之內是不可以變更的。若審批期限已經到期,仍在異地的當事人就需要在去相關部門進行重新審批。身在異地的當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異地選醫院,各個地區對於就醫者能選擇幾家醫院的規定是不一樣的。一般是可以選擇兩家到三家。

③異地就醫者必不可少的也要遇到異地報銷的事情。

相關人員需要到就醫的門診、醫院開具相關費用的收據、清單、處方底方、明細、醫保手冊、病例診斷證明,越詳細越好。同時大家也不要忘記開具一份你所就醫的醫院的登記證明,以便於用人單位、社保所、區縣醫保中心進行統計彙總和審覈結算工作。

④當事人在異地的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

將相關報銷單據郵寄回原來的所在城市進行報銷,也可以讓家人在原來的所在城市幫助報銷。報銷的標準等問題就會還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規定,相關款項可由家人代領,也可自行設立相關帳戶領取。

很多地方醫院的醫療水平和醫療資源都非常的有限,因此,但凡是比較重大的疾病,基本上都得到省級或者省級以外的其他三甲醫院去治療,這對於廣大患者來說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我們可以在異地看病,在異地看病所產生的這些醫療費用也可以報銷,但是,到異地看病之前一定要記得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