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侵權幾倍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對於我們國家,尤其是對個人的權益種有了明確的規範,尤其是對那些侵權的行爲,那麼我們想要知道財產侵權幾倍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如果侵犯他人的財產權應當依照我們國家的法律來進行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具體我們來詳細瞭解。

財產侵權幾倍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侵權責任法法律條文: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九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侵權財產的賠償方式

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爲依據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可以依據以下方法計算:

1)侵權使權利人利潤減少的數額;

2)以報刊、圖書出版或類似方式侵權的,可參照國家有關稿酬的規定;

3)權利人合理的許可使用費;

4)權利人複製品銷量減少的數量乘以該複製品每件利潤之積;

5)侵權複製品數量乘以權利人每件複製品利潤之積;

6)因侵權導致權利人許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難以正常履行產生的預期利潤損失;

7)因侵權導致權利人作品價值下降產生的損失;

8)其他確定權利人實際損失的方法。

另外,因提起訴訟而導致的費用也應列入賠償範圍。提起訴訟可能發生許多費用,包括:聘請律師的費用,調查取證費和制止侵權所支付差旅費,爲查閱收集證據材料支付的費用,對是否構成侵權的鑑定費用等。對被侵權人因訴訟而支出的調查費、律師費等費用,應列入被侵權人實際損失的範圍,以使當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補償。這些費用都是被侵權人因爲制止侵權而實際必須支出的費用,應該都是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

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爲依據

最高院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透過《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法院在確定侵權賠償數額時,可以根據被侵權人的請求,按照其因侵權行爲所受直接經濟損失和所失預期應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也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行爲所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侵權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費用的,其因侵權行爲所得收入,即爲所得利益。

“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種情況:1)產品銷售利潤2)營業利潤3)淨利潤。一般情況下,應當以被告營業利潤作爲賠償數額。例如侵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其享有著作權的一部文字作品出版發行,總共發行五千冊,那麼侵權賠償額是書的單價乘發行數量5000冊減去合理的費用印刷、發行及給發行折扣就可以得出侵權所得了。

再看看本篇文章之後,我們就能夠更深刻的理解和認識到了相關的法律依據,並且也能夠知道尤其是在我們國家,法律是正在逐漸優化,財產侵權幾倍賠償的法律依據也是在提醒那些,我們一定要履行自身的合法權益,不要侵犯他人的財產以及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