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高空墜物可以驗指紋嗎?

高空墜物可以驗指紋的。指紋識別對於指紋的樣本要求比較高,一般必須要未經污染的完整指紋。而高空墜物案件中,基本墜落的物品都已經破碎再加上導致受害人受傷流血、其他前來施救來回經過現場都會污染指紋,幾乎沒辦法辦證鑑定結果。

發生高空墜物可以驗指紋嗎?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可能是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體如下:

1、責任主體是建築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權行爲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

2、責任主體是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

3、責任主體是無法舉證排除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

《民法典》第1253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民法典》第1252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1254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墜物的侵權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由加害人承擔,也即由被告人來承擔舉證責任。這樣的規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則的,有利於找出真正的責任人。

隨着我國的建築物的高度的增加,我國的高空墜物以及高空拋物的情形也是越來越多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關的高空墜物的行爲的時候要及時的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