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高空墜物措施主要有哪些

高空墜物這種社會頑疾的不斷髮生不僅是在拷問着城市管理,甚至已經嚴重的影響到了我國的司法公正,因爲面對高空墜物侵權維權無門是很多被侵權人最深的一個感受。與其這樣,我們還不如平時就要稍加留意一下避免高空墜物措施,比較有效的措施其實就是我們經過高樓的時候一定要先擡頭看一看,儘量避開那些高空墜物區。

避免高空墜物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避免高空墜物措施主要有哪些?

1、固定或看護好自家高處物品(如陽臺上的花盆、衣物、晾衣架、易被風吹落的物品等),以免物品墜落,給您及您的鄰居、路人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2、儘量固定或關好門窗,以免風大損壞玻璃等設施;

3、如遇大風天氣出行,請遠離牆體附近,注意高空物體墜落,以免發生危險。

4、經過高樓的時候,你不要低頭玩手機或者跟朋友聊天,最好先擡頭看看,然後快速透過。

5、觀察建築用途。你經過寫字樓時不用擔心,因爲辦公室白領素質一般不會那麼低下,你最應該警惕的是居民住宅樓。

二、高空墜物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1、《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該規定對擔責者進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補償責任,既不會造成有損害結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濟的情況,也不會導致因義務人過多導致個人補償數額過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築物使用人盡善良注意義務,預防該類事件的發生,而且也不會將補償義務人的範圍無限擴大化,所以這一立法規定較爲合理,體現了公平原則。

2、在確定了承擔補償責任的責任主體後,各“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之間應承擔按份責任而非連帶責任。理由:按份責任可以減輕壓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補償。同時,透過“可能的建築物使用人”主動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可以縮小加害人範圍,經濟上的驅動更能刺激他們作證的義務。另外,按份責任的承擔也可以起到預防類似案件發生的作用。而連帶責任,

一是過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責任,達不到息訴的目的且不利於社會安定;

二是有違公平原則,若要“可能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則會讓真正的加害人逍遙法外,使得正義無法實現;

三是連帶責任將導致內部之間求償權的無法實現。

3、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在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時,除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因此,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以透過以下幾點來確定是否免除當事人的責任。

針對避免高空墜物措施主要有哪些的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是透過以上資料給大家整理了五條比較切實有用的方法。比如平時就遠離牆體附體,特別是有些比較危險的地方我們一擡頭就能看見的,所以在出門以後請不要再做低頭族。然後當然也要經常檢查好自家的高處物品,儘量不要給其他人帶來傷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