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關於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麼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

民法總則關於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麼

一、《民法典》關於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第1253條關於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閒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若造成他人重傷或者重大事故,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對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麼,對於高空墜物砸傷路人的責任分擔,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閒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若造成他人重傷或者重大事故,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民法總則對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麼,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按份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總則草案透過後暫不廢止民法通則,民法總則與民法通則的規定不一致的,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塬則,適用民法總則的規定。

對於無法確定侵權人的高空墜物致人損害,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不過這一條規則在法律制定時曾引起爭議,在司法實踐上往往也引發社會熱議。

三、預防措施有哪些

對於防範高空拋物致死致傷事件,除了公民提高自身素質加強安全意識之外,物業或居委會等也要加強宣傳引導,比如有的物業公司就發出了杜絕高空拋物等倡議和提示,部分內容值得借鑑:

1.充分認識到高空拋物的危害性及要承擔的法律責任,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杜絕高空拋物現象;

2. 家長注意言傳身教,用規範的行爲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樓下亂扔雜物;

3.高空拋物事關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監督高空拋物行爲的義務,請大家相互監督和提醒。

高空墜物是近些年經常出現的一種情況,高空墜物由於高度的存在經常會造成不同人員的傷亡或者是物品的損壞等等事故的發生。除了國家對於高空違章搭建的打擊行爲之外,百姓之間也要互相監督和提醒,有垃圾或者物品應當及時丟棄,不要等到出事故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