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砸中汽車應該如何處理

一、高空墜物砸中汽車應該如何處理

高空墜物砸中汽車應該如何處理

1、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的,應當由墜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

2、對此情況需要提示的,砸壞車輛造成一般損失,難以找到侵權人,不適用舉證倒置。只有造成人身傷害的才適用。

對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問題,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明確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二、高空墜物把車砸了誰來賠償?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或者從建築物上脫落、墜落的物品致人損害的賠償問題,受害人應該向發生物體墜落的建築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求索賠。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該建築物的全體使用人承擔責任,但使用人能證明自己不是具體侵權人的除外。“就何女士的情況,如果確認爲高空墜物,但是無法找到具體哪一家,應由樓上所有住戶承擔賠償責任。”

高空墜物是極其危險的因素,墜物一旦砸中人,輕者受傷,重者死亡,造成的損失無法估算。墜物的所有人、建築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等,在高空墜物事故中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如今城市樓房越建越高,室內空間有限,很多人習慣將一些雜物堆放在陽臺上或防護欄裏,很容易掉落。如果樓下是人流量大的街道、公共場所進出口、商業區等,墜物砸壞車輛、砸傷甚至造成人員傷害的機率非常大。作爲業主,必須時常檢查自家陽臺和窗臺上的花盆等雜物是否存在掉落的風險;作爲物業等管理者,應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發現誰家防護欄上堆放了可能掉落的物品,要及時提醒和警告。從小處着手,人人知文明、護文明,才能預防高空墜物的事故發生。

在我國相關的機動車受到高空墜物的傷害時,相關的機動車主應積極的對現場進行相應的看護。要求相關的管理者和相關的所用者進行相應的索賠,對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從要求這類傷害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