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怎樣承擔

民法典規定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怎樣承擔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是由侵權行爲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包括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承擔責任;無法明確具體侵權者的,由無法舉證排除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