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名譽權泄露個人隱私的處罰是什麼?

一、個人名譽權泄露個人隱私的處罰是什麼?

個人名譽權泄露個人隱私的處罰是什麼?

個人名譽權泄露個人隱私的處罰是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賠償損失;

(八)支付違約金;

(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賠禮道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

由此我們可知=侵害名譽權的處罰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以及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

如果侵權人拒不執行可以

由人民法院在相關報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費用有侵權人承擔

人民法院給予罰款、拘留等處罰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財產部分

給付延遲履行金

二、侵害名譽權的行爲方式有哪些

侮辱行爲

故意以暴力、語言、文字、漫畫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爲。侮辱的表現形式有:(1)以口頭語言或動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書面語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誹謗行爲

行爲人故意或過失地散佈虛假事實,貶損他人名譽的行爲。所謂“故意”,是指散佈虛假事實的行爲人明知所散佈的事實是虛構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達到貶損他人名譽而仍然散佈的行爲;所謂“過失”,是指散佈虛假事實的行爲人不知所散佈的事實是虛假的,但因可以達到攻擊目的而貶損他人名譽或因好奇而散佈、傳播的行爲。如果行爲人散佈的事實不是虛假的,散佈這些事實涉及隱私,其目的是爲了貶損其名譽的,亦可因泄漏個人隱私貶損他人名譽而承擔侵權責任。

誹謗的表現形式有:(1)語言誹謗。如透過口頭語言將捏造的事實加以散佈,致他人的名譽受損。(2)文字、漫畫誹謗。如透過撰寫文章或繪製漫畫,捏造事實並加以散佈,致他人的名譽受損。

新聞報道嚴重失實?

新聞報道失實,是指新聞報道與事實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損,則應視爲侵害他人名譽權。但考慮到新聞的時效性,新聞報道存在一些差錯也在所難免,故新聞報道中出現一般性的失實,可不作侵害名譽權處理。只有在新聞報道中嚴重失實並致他人名譽受損時,才視爲侵害名譽權的行爲。

在日常生活當中,一些新聞媒體經常報道一些事情,有可能會涉及到個人隱私,從而對他人的名譽權造成一定的侵害,此時對於當事人來說應當及時的通知媒體要求他們撤下相關的不實言論,防止損害的進一步的擴大並且積極的獲得自己的賠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