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轉發多少構成犯罪

誹謗罪轉發多少構成犯罪

資訊時代,各種消息的轉播速度越快,特別是網絡的傳播,一旦消息發出去引得人們的關注轉發很快就衆人皆知,其中很多消息都是虛假的事實,在一定程度上會造成誹謗,那麼誹謗罪轉發多少內容才能構成犯罪呢,本站小編爲大家詳細說明。

(一)誹謗罪轉發情景判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1)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絡上散佈的;

(2)將資訊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資訊內容篡改爲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絡上散佈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3) 利用資訊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1、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二)誹謗與名譽侵權的區別:

1、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爲,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甚至敘述的事實愈真實,愈會加重侵權的程度。

2、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爲誹謗罪的犯罪對象。而在名譽侵權行爲中,法人、團體、組織可以成爲受害者。如:散佈虛假消息,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這種行爲即使造成了嚴重後果,只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而不構成誹謗罪。

3、主觀過錯要求不同。誹謗犯罪行爲的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而名譽侵權的主觀過錯包括過失行爲。此外,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

構成誹謗罪一定程度上是故意的行爲,行爲人明知事實是虛假還不惜損害他人名譽而導致的後果,這在一定程度上對誹謗罪取證還是比較困難的,生活中的我們一定不要因無知而成了別人的幫兇,關於誹謗罪轉發多少內容構成犯罪還有更多瞭解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