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受害賠償精神損失費是多少?

誹謗受害賠償精神損失費是多少?

我們大家都知道違反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的一般都是涉及到財產方面,但是沒有涉及到財產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爲也是有的。就比如說誹謗吧,誹謗罪是危害的我們的名譽權和人格尊嚴的,所以說對於我們傷害肯定是不小的。那麼誹謗受害賠償精神損失費是多少呢?

起訴侵害人誹謗,可以得到多少精神損失費?數額不一定。

起訴侵害人誹謗,可以得到多少精神損失費,在解決這個問題之前,首先你要確定你自己是否可以獲得精神損害賠償。

在生活中,“精神損失費”無疑是一個高頻詞。人們常說到“精神損失費”,很多人動不動就讓他人賠償“精神損失費”,甚至一遇到事情感覺心情不爽,就提出“精神損失費”的賠償要求。人們有這樣的想法和行爲,從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從法律上講,能否獲得“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是一個比較專業的問題。

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有以下幾個:

1、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爲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以侵權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導致親子關係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係遭受嚴重損害,監護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後,其近親屬因下列侵權行爲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1)以侮辱、誹謗、貶損、醜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

(3)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

4、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2)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3)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般對於誹謗因爲沒有涉及到財產的損害,所以說都是賠償精神損失費的。對於誹謗受害賠償精神損失費我們國家規定的內容其實有很多,沒意見的誹謗案件的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標準都是不一樣的,而且誹謗罪賠償精神損失費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纔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