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怎麼立案處罰的?

侮辱罪怎麼立案處罰的?

一、侮辱罪怎麼立案處罰的?

1、除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況外,由被侮辱的當事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而不是公訴機關提起。

2、侮辱他人,貶損他人人格應該達到法律規定的情節嚴重的程度,而不只是一般侮辱侵權。

3、被侮辱的對象是自然人主體而不是其他團體組織等單位主體。

侮辱罪是情節犯,行爲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爲,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侮辱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二、侮辱罪與誹謗罪有哪些差異?

1、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

2、犯罪手段不同

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後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爲,情節就夠了,而後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爲。

3、兩者形式不同

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進行,而誹謗則必須是捏造事實。

三、侮辱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目的。間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侮辱與誹謗的犯罪手段不同,表現形式不同,誹謗罪需要捏造事實,惡意中傷他人,但侮辱罪可以使用其他方式,公然辱罵他人就行,這兩種罪名針對的是特定的人,都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都屬於自訴案件,必須由受害者自己去法院起訴,法院纔會追究行爲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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