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拐賣兒童什麼罪?

一、人販子拐賣兒童什麼罪?

人販子拐賣兒童什麼罪?

人販子所犯的罪是拐賣兒童婦女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爲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施詐、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爲,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婦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

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嚴重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拐賣兒童判死刑嗎?

拐賣兒童是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的,拐賣兒童罪死刑的情形有幾種。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在拐賣兒童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是幾個。凡符合法定特徵的,都要認定爲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認定拐賣兒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賣兒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賣兒童3人以上;行爲人既可以是實施拐騙等6種行爲之一而對象爲3人以上,也可以是兩種以上行爲而對象總計爲3人以上,如拐騙1人,中轉過另外2人。

(三)以出賣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三、拐賣兒童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凡是拐賣兒童的,不論是哪個環節,只要是以出賣爲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爲之一的,均以拐賣兒童罪立案偵查。

2、非以出賣爲目的,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以拐騙兒童罪立案偵查。

3、教唆被拐賣、拐騙、收買的未成年人實施盜竊、詐騙等犯罪行爲的,應當以盜竊罪、詐騙罪等犯罪的共犯立案偵查。

構成拐賣兒童罪,該的追訴時效是10~20年,拐賣兒童的量刑輕重主要根據拐賣的情節以及所產生的後果而定,需要注意的是拐賣兒童是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如果拐賣的情節特別嚴重的,甚至可能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