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民事訴訟費用收費標準是什麼?

名譽權民事訴訟費用收費標準是什麼?

侵害名譽權打官司需要繳納訴訟費用是300元,如果涉及損害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比例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比例交納。

訴訟費用的性質就是裁決費用,主要考慮兩個因素:

第一、法律規定應根據國家的財政水平和當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確定,否則就可能脫離本國實際而至收費標準失去合理性;而當事人費用則一般是根據實際開支的情況確定。

第二、案件的性質,看收取訴訟費用的案件是訴訟案件還是非訟案件,是財產案件還是非財產案件,案件的性質不同,收費的標準也不同。下面是不同案件類型的受理費速算表。

(一)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

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我國針對於民事案件的訴訟費用是有明確的規定標準的,要根據所進行規定和設計的案件,最終來進行確定訴訟費用,訴訟費用一般跟訴訟標的額有關。如果不涉及到財產方面的民事訴訟案件的話,一般來說只需要繳納五百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