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更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給孩子更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一、給孩子更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書面的申請報告,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符合辦理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更改名字只要滿足修改條件就可以修改。同時需出具以下材料:

1、年滿16週歲的,所需資料,即身份證、戶口本、兩者複印件、學校爲在校學生出具的證明、單位要求的單位出具的證明、當地居委會爲無業人員出具的證明。

2、未滿16週歲且無身份證的可直接帶戶口本。在工作時間,到自己戶口本所在的派出所和戶籍中心申請,向戶籍部門的人員說明需要改名的原因,然後上交相關資料。更名後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稱需要與戶籍名稱一致。修改後,戶籍檔案將註明其以前的姓名。

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和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學校人事部准予變更的證明等證明材料,經現場審查後由登記機關審批。

二、給孩子改名字需要交費嗎

現在改名字一般不需要費用。公民年滿18週歲的,由本人提出申請變更姓名,未滿18週歲的,由父母、收養人申請變更姓名。

改名字也是有條件範圍的,第一就是小孩子的乳名改爲學名的,還有就是名字當中有不常見的冷僻字的,還有就是名字出現歧義甚至是容易讓人誤解甚至是帶有不良含義的。

還有就是不能更改名字的,包括了正在進行民事糾紛、收監服刑、在校的大中專學生,還有就是個人的信用記錄有嚴重不良記錄的,還有就是之前變更過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證號碼變更的,是不允許改名字的。

三、去派出所改名字流程是什麼

1、填寫姓名變更申請未滿十八週歲,由父母或者監護人陪同,攜帶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填寫申請報告。已滿十八週歲,攜帶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填寫申請報告。

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具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寫申請報告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走的地區由派出所向上級部門申請簽字,具體要依據當地規定執行)。

5、公證:按照相關法規要求,超過16週歲要求更改姓名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未滿十八週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薄。

8、提供新的戶口薄,身份證,2張免冠(不帶帽子,頭髮不遮蓋臉部)1寸照片,交給戶籍部門做新的身份證。

給孩子更改名字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並且改名字不需要繳納任何的費用。公民年滿18週歲,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請,去戶籍地的公安機構辦理更名手續;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要求改名字,必須取得監護人的同意才行,需要由監護人提交更名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