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損害訴訟時效超過了怎麼辦
人身損害賠償超過訴訟時效的,當事人可以看看是否有訴訟時效中斷或者中止的情形,如果有的提交相關證據證明沒有過訴訟時效,如果確實超過訴訟時效的,可以和侵權人協商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爲由抗辯;
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第一百九十四條【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第一百九十五條【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
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
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透過以上分析可以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主張人身損害賠償的,當事人可以審查是否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情形,如果審查後確實超過訴訟時效的。
可以和侵權人協商賠償問題,協商好後簽訂賠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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