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糾紛恢復名譽具有哪些方式?

一、名譽權糾紛恢復名譽具有哪些方式?

名譽權糾紛恢復名譽具有哪些方式?

名譽權糾紛恢復名譽的法定方式中,一種就是在原發文點或者大衆媒體平臺道歉,爲受害人恢復名譽。另外一種就是司法解釋明確“公開道歉”可以由人民法院以法院通告形式,在指定刊物上以通告方式將案件侵權事實及生效判決予以公示,並規定通告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爲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一併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爲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二、侵犯名譽權的方式包括哪些?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重要隱私等。

1、侮辱是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爲。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2、誹謗是捏造並散佈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爲。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爲,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事實,誣說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爲。

綜上所述,當事人的名譽權被侵犯後,可以透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名譽權糾紛維權,要求對方立即停止違法侵權行爲,恢復名譽。法律規定的方式有兩種,口頭或者書面,當然,其內容要經過法院確認,恢復名譽的範圍限於侵權的範圍。如果侵權比較嚴重,還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