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爲人拐賣婦女判刑多久?

行爲人拐賣婦女判刑多久?

一、行爲人拐賣婦女判刑多久?

法律上拐賣婦女罪判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婦女兒童是比較弱小的一方,在中國有專門的法律是保護婦女兒童的。拐賣父母兒童已經給社會和別人的家庭帶來嚴重的危害,情節比較惡劣的,在很大程度上會判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爲目的,有拐騙、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爲之一的。

二、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加重情節

1、“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這裏的“首要分子”不屬於身份。

2、“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包括婦女、兒童共三人以上。

3、“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如果只是實施正常性行爲以外的猥褻行爲的,成立拐賣婦女、兒童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或者猥褻兒童罪,數罪併罰。

4、“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該加重情形包括引誘賣淫罪、引誘幼女賣淫罪、強迫賣淫罪的行爲以及強迫賣淫罪的幫助行爲,但只認定爲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加重情形。

5、“以出賣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婦女、兒童的”:其中“暴力”方式本身包含傷害的內容。不以出賣或者勒索財物爲目的的,可能成立拐騙兒童罪或者非法拘禁罪。

6、“以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不以出賣或者勒索財物爲目的的,可能成立拐騙兒童罪。

7、“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是指由於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爲,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

注意:如果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爲人對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進行故意殺害、傷害、猥褻、侮辱的,則應當數罪併罰。

8、“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港澳臺地區也屬於境外。

拐賣婦女也好,拐賣兒童也罷,這些行爲在我國都是被規定爲了犯罪。那在對行爲人作出處罰的時候,就會嚴格按照《刑法》的量刑標準,同時結合具體的犯罪情節作出。對拐賣婦女罪的最高處罰爲死刑,但是需要達到情節特別嚴重的程度,否則的話不能輕易作出死刑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