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關於殘疾賠償金規定是什麼?

一、最高院關於殘疾賠償金規定是什麼?

最高院關於殘疾賠償金規定是什麼?

殘疾賠償金是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因傷致殘導致的收入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應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

殘疾賠償金的範圍

對於殘疾賠償金的範圍,應注意如下幾點:

(1)殘疾賠償金的賠償依據是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這種賠償依據需要專門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才能得知。如果傷殘等級較輕但對受害人的職業造成妨害,嚴重影響受害人就業收入的,可以適當提高殘疾賠償金的數額,如鋼琴家手指傷殘等情況。另一方面,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的調整,在一定幅度內減少或增加殘疾賠償金的總額。

(2)關於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經常居住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覆函》,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結合數害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等因素,確定適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的標準。因此,如果是在城鎮生活多年的農村居民,且在城鎮有收入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應當使用其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予以計算。另外,採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如果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二、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需要注意的是,現在我國已經進行城鄉賠償統一的試點規定,如陝西省就完全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來計算賠償標準,規定如下:

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不再區分受害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收入來源等因素,其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統一按照陝西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

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被扶養人生活費統一按照陝西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

在當代的社會,發生了交通事故或者是因爲工作原因導致受到了傷害,涉及到賠償方面的問題的話,需要進行傷殘等級的鑑定,因爲不同的傷殘等級的程度將會直接的影響到最終的賠償的問題。所以在這裏需要特別的提醒大家注意,需要了解一下具體的賠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