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糾紛屬於民事糾紛

商標侵權糾紛屬於民事糾紛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戶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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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在處理商標侵權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是怎麼樣解決的

第一種: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商標侵權糾紛: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因侵權行爲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民訴意見》第二十八條規定,侵權行爲地包括行爲實施地與結果發生地。

第二種:侵權行爲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爲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爲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種: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商標合同糾紛: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商標合同屬於合同的一種,應該適用此規定。
所以商標民事糾紛需要根據糾紛的類型來確定其到底屬於哪些法院進行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