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顏色侵權

商標的顏色侵權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戶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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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侵權商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爲商標申請註冊”。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顏色組合商標的使用一般應與商品相結合,其使用中的具體形態可隨商品本身的形狀不同而改變,這是顏色組合商標與其他商標最大的區別,在實際中也比較抽象,由於其商標本身的特殊性和商標註冊證對商標標誌標註的實際情況,不能以商標註冊證上標註的商標圖樣,機械的認定商標註冊人只能以商標註冊證上標註的形式使用其商標。

那麼,什麼是顏色組合商標呢?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以一定的比例、按照一定的排列順序組合而成的商標。構成顏色組合商標的基本要素是顏色,而且是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顏色。獨特新穎的顏色組合,不僅可以給人一種美感,而且具有顯著性,能起到表示產品或者來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區別生產者、經營者或者服務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