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肖像權的後果都有哪些

提到侵害肖像權的後果,其實也就是指侵害他人肖像權之後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當然這樣的後果肯定是對行爲人不利的。而具體確定後果的時候,一方面是要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另一方面也要充分結合實際的侵權行爲。那到底侵害肖像權的後果有哪些?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爲你解答疑惑。

侵害肖像權的後果都有哪些

一、侵害肖像權的後果都有哪些

我國的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方式。該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爲非財產性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爲財產責任方式。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侵權責任的確定一般是:一是以“營利爲目的”的,是以營利目的作爲賠償的標準。即無論是否“情節嚴重”,也無論是否贏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爲了贏利,且肖像權人要求賠償的,侵權人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對於非以營利爲目的的侵害肖像權的,就是說侵害肖像權精神利益損害賠償的確定,是以“情節嚴重”這一基本標準爲標準。情節輕微,不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質方面的賠償。

二、侵犯肖像權行爲如何認定

侵犯肖像權行爲的認定一般應把握如下標準:

(一)未經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

未經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表明侵權人對他人肖像人格利益的不尊重,其行爲破壞了他人肖像的個人專有性和完整性,應當受到制裁。 如果經過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就不構成侵犯肖像權的行爲。

(二)侵犯肖像權須是以營利爲目的的行爲

以營利爲目的是指以使用某人的肖像達到招徠顧客、推銷商品的目的或直接以肖像製作成爲或複製成爲商品出售贏利。 未經他人同意而以營利爲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既損害了權利人的人格,也損害了權利人因他人利用自己的肖像進行商業行爲而獲取物質利益的權利,這在法律上是不許可的。例如,照相館未經本人同意,不將底片交給顧客或者將顧客藝術人像存放櫥窗招攬顧客,即屬於侵犯公民肖像權。

(三)下列情況屬於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構成侵權:

1、爲公益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例如宣傳某人的先進事蹟,在報紙、電視臺、電影中使用先進人物的照片,可以不徵得某人的同意。

2、新聞報道拍攝照片和影像。

3、通緝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

4、尋人啓示刊登照片等。

侵犯公民肖像權公民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爲、賠禮道歉,支付賠償金。如果侵權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具體包括了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作爲被害人,可以結合實際的侵權情況,要求侵權人承擔上述責任中的一種或者多種。在計算損失的時候,如果不清楚該怎樣操作,建議委託專業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