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鑑定標準2022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因爲打架這種行爲鬧上法庭的話,那麼都會做一個相關的傷殘鑑定,證明自己確實存在着一定的傷害,需要對方來給予賠償那麼,輕傷鑑定標準規定是怎麼樣的?這個輕傷鑑定的標準,他是有着明確的法律規定的,以醫學知識和法律學的理論與技術爲基礎。

輕傷鑑定標準2022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輕傷鑑定標準2020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 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爲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爲輕傷鑑定提供依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 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鑑定損傷程度, 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爲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鑑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鑑定資格的人員擔任; 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鑑定人有權瞭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鑑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祕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第二章 頭頸部損傷

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釐米(兒童達10平方釐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釐米(兒童達5平方釐米)。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 8釐米, 兒童達 6釐米; 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釐米,兒童達4釐米。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 眼損傷(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單純性骨折;(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爲低視力者,傷後視力減退1個級別。視野輕度缺損;(六)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 鼻損傷(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 耳損傷(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二)外傷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第十二條 口腔損傷(一)口脣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嚥功能的;(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 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 (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於3釐米。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 釐米 (兒童達 3釐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釐米(兒童達4釐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後留有明顯瘢痕, 單條長 3釐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釐米;單塊面積2平方釐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釐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釐米。

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 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 5釐米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 8釐米。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第十八條 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的。

第十九條 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佔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面板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釐米 (兒童達 8釐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釐米(兒童達12釐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面板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二)缺失半個指節;(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一)2節趾骨骨折;(二)缺失1個趾節;(三)庶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庶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 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

我們國家刑法當中規定的司法鑑定的結果提供依據是以法醫學和醫學來進行的,輕傷,他指的是,因爲外界的因素所導致的,人體受到比較輕微的傷害,具體的傷害的情況與對應等級都在這裏給大家介紹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