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屬於不安全食品

一、哪些屬於不安全食品

哪些屬於不安全食品

1、有毒有害食品,即食用後可能致人疾病或健康狀況下降的食品;

2、特殊食品不符合特定人羣對食品質量的需求,影響身體發育或者體能的恢復的;譬如,用普通麪粉冒充嬰幼兒乳粉,雖然普通麪粉無毒無害,但缺乏必要的營養成分,對於嬰幼兒這一特定羣體的成長髮育則具有危害性,故應認定爲不安全食品;

3、依法推定的不安全食品,這類食品經檢驗有的合格有的不合格,但由於生產經營食品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爲,對合格部分的食品也應推定爲不安全食品。

二、製作出售不安全食品的處罰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爲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