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賣家賣東西賣貴了算詐騙嗎?
賣東西賣貴了不算詐騙,詐騙的要素是欺詐和非法佔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哪些情況下詐騙行爲會被加重處罰?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1、透過發送短信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2、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3、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4、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三、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最高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市場交易雖然也受到國家法律制度的約束,但具體操作過程中商家也享有定價的權利,比如說購買的同樣一件東西,在兩家不同的商店價格相差比較大的話,買家不能因此就認定賣家構成了詐騙。價格過高跟詐騙沒有任何聯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