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消費者可以索賠的情形有哪些

在跟團旅遊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爲一些意外事件的發生,導致旅遊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受到損害,但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是都可以向旅行社索賠,那法律中規定的旅遊消費者可以索賠的情形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旅遊消費者可以索賠的情形有哪些

一、旅遊消費者可以索賠的情形有哪些

當遇到以下七種情形之一時,遊客應當及時投訴索賠:

(一)旅遊經營者單方違約。旅行社在收取遊客的費用後,擅自變更合同內容,或只收錢不提供服務時,遊客應立即交涉,或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投訴。

(二)遊經營者提供的旅遊服務明顯“縮水”。如合同約定遊客住三星級以上賓館,但實際履行時只住普通賓館等降低承諾的服務標準。

(三)旅遊經營者造成遊客行李物品損失。比如旅行社安排的旅館沒有安全保障,致使遊客財物被竊;遊客赴景點遊覽,旅行社未盡保管責任,致使遊客物品損壞、丟失、被竊等。

(四)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遊客人身傷害。

(五)旅遊經營者欺詐遊客,損害遊客利益。比如向遊客推薦、兜售假冒僞劣商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遊客費用等。

(六)旅遊經營單位職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費。如一些導遊人員把導遊變成“導購”,哄騙遊客到某商店購物,從中索取回扣,或直接向遊客索要小費等。

(七)其他損害遊客利益的行爲。

二、旅遊消費者索賠的條件

(一)索賠請求人應是旅遊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當事人或其合法代理人;

(二)明確的侵權旅行社;

(三)具體的賠償請求;

(四)有證據材料;

(五)屬於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賠償範圍。

三、旅遊消費者索賠的程序

(一)賠償請求人應向旅遊質監所遞交寫明下列要件的賠償請求書:請求人的姓名、性別、職業、單位及聯絡方式;侵權旅行社的名稱、參加旅行團的團名及出發日期;賠償的要求及理由;有關證據。

(二)質監所接到投訴後,經審覈認爲不符合受理範圍的,應在收到賠償請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知請求人。

(三)符合條件的賠償請求,質監所應要求侵權方對案情進行調查覈實,主動與賠償請求人協商解決糾紛,在自願的前提下達成協議。對協商處理失敗的,質監所應提出賠償處理意見,責成侵權方對遊客進行賠償,或直接動用該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對遊客進行賠償。

要是不幸受到了損害的話,需要注意並不是所有的情況下都是可以向旅行社或景區索賠的,此時要區分一下情況,若確實是因爲旅行社或景區的原因導致受到損害的話,那麼纔有理由要求對方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