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糾紛遊客如何避免糾紛的發生,發生糾紛之後如何進行維權?

一、如何避免旅遊糾紛

旅遊糾紛遊客如何避免糾紛的發生,發生糾紛之後如何進行維權?

其實很多不愉快的旅遊糾紛是可以避免的,市旅遊質檢所所長樑遠超這樣告訴記者,最重要的是,遊客要做到防患於未然,理性消費。

提醒市民:首先報名參團時,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確認其經營範圍,注意檢視“一證一照”,即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遊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國內旅行社只能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包含港澳的出境旅遊須由有出境遊資格的國際旅行社經營,不要選擇中介公司和諮詢公司。”其次,樹立科學的理性消費觀念,追求質價相符的產品,而不能眼睛只看到低價,一分錢一分貨是顛撲不破的真理,旅遊糾紛往往與低價密不可分。

另外,非常重要的是,跟選定的旅行社簽訂正規的旅遊消費合同,最好籤由主管部門監製的格式合同,明確雙方的權益義務和違約責任。針對以往投訴較多的自費、購物次數多、佔用遊覽時間多的問題,建議遊客在出發前確認好行程中費用所包含的項目和景點的停留時間,以便必要時透過導遊或領隊交涉;購物要索取正式發票。

再者,出門旅遊,雖然圖的是個“樂”字,但平安是前提,遊客還應樹立旅遊安全意識和風險轉移意識,購買個人旅遊意外險,這是由血的教訓總結出來的經驗。

二、如何維權

旅遊途中,遇到旅行社違約時,要儘量溝通、協商解決。樑遠超提醒廣大消費者,出門前,先記下組團社的聯繫電話和投訴電話。旅途中出現問題時,先與地接社導遊或領隊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繫,要求妥善處理。千萬不要採取過激行爲,比如拒絕登機、登船、中斷旅行,這樣將使自己的損失擴大,屬於維權過當,擴大部分的損失將不會得到賠償。

如果現場交涉後,仍無法解決,遊客可在返程後再追究旅行社違約賠償責任。有5種維權渠道可供選擇:報名的組團社、市旅遊質監所(含各區縣,投訴電話96927)、消委、合同仲裁機關或直接向法院起訴。投訴時效爲90天,投訴範圍包括合同上約定的涉及吃、住、行、遊、購、娛六要素。如果不是合同約定的購物點、參觀點,遊客自行遊購,發生意外,均屬遊客自身問題。

如果發生旅遊糾紛,這對遊客來說心情是非常受到影響的,所以旅遊糾紛遊客需要做到的是在法律的範圍內合理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在旅遊過程中不發生任何的旅遊糾紛對於遊客來說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了,所以這就需要遊客注意避免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