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不能履行發貨義務時如何主張免責

根據國家發佈的規定此次疫情屬於“不可抗力”,所以因疫情不能履行發貨義務的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來主張免責。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因疫情不能履行發貨義務時如何主張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