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他人錢財不還報警有用嗎

可以報警。侵佔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如果數額較大,拒不交還就構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本罪,告訴的才處理。即屬於自訴案件,當事人或者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侵佔他人錢財不還報警有用嗎